各团支部:
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根据校党委、团委“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学院党总支的有关要求,现将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1、每个团支部必须在班主任的指导与监督下展开“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且未上过党课的团校结业团员才有被推荐资格。
2、每个团支部必须召开全体团员大会进行不记名投票选举确定推优名单,每位团员无特殊情况的必须参加推优大会。到会团员总数占支部团员2/3以上方可进行推优选举。连续6个月未交纳团费的团员,取消选举、被选举及推优资格,全班超过半数团员未交纳团费的,取消该班推优资格,给予团支书及支部成员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团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3、每个团支部最多推荐2名上过团课的同学。
4、选票填写完毕后,由本支部派两名监票员和一名记票员公开唱票和记票,最终的统计结果须向全支部成员公布。得票数超过参加推优团员数一半以上(不包括一半)的团员,视为“推优”通过。“推优”通过的团员由团支部上报团总支审批、备案,最后由团总支向党总支及学生党支部推荐。
5、以往推优通过的团员本次仍需重新进行推优。
6、各团支部于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00—14:00
将最终推优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学院团总支学生办公室(临曦楼201),电子版发至邮箱626227251@qq.com 。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是团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望各团支部仔细阅读“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严肃对待,不得循私舞弊。若出现问题将给予严肃处理。
对本次推优工作有任何疑问或建议的团员请到团总支办公室或电话咨询。
监督电话:0472-5952238。
矿业与煤炭学院团总支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