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唐晓明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矿业与煤炭学院会计专业2017级1班学生唐晓明(学号:1774316311),本学期开学迄今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也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专科)》第三十三条第2款规定:一学期所修所有课程,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或连续旷课超过2周者应予退学;
综上所述,拟给予唐晓明同学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2019年9月26日—2019年10月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陈述性文字材料并交至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务科(临曦楼305房间),公示期满学院报学校研究处理。
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务科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