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与煤炭学院
关于2020年度本科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相关教学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办学实际,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经学院党政教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矿业与煤炭学院2020年度本科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入细则
(一)申请转入条件
1.思想品质优良;
2.经学院考核,确有特长(如学术论文、科研获奖等),转入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3.对专业跨度较大的专业,须降级转入。
(二)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入: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
4.无学籍或正在进行学籍处理;
5. 无其他正当理由。
(三)转入专业与名额
符合学校规定的各专业学生均可申请转入。
各专业接受转入人数如下表所示:
单位:名
专业名称 |
2020年度招生数量 |
本年度可转入人数 |
安全工程 |
100 |
20 |
采矿工程 |
100 |
20 |
测绘工程 |
100 |
20 |
地质工程 |
80 |
16 |
矿物加工工程 |
110 |
2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矿山机电方向) |
0 |
30 |
二、转出细则
(一)申请转出条件
1.思想品质优良;
2.学院优先考虑退役后复学学生的转专业申请;优先考虑学院内部学生的转专业申请;优先考虑身体残疾不适合本专业学习的学生;
3.经学院考核,确有特长(如学术论文、科研获奖等),转出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转出:
1.入学未满一学年;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
3.无其他正当理由。
(三)转出专业与名额
符合学校规定的学院各专业学生均可申请转出。
三、其它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的课程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其它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可转为公共选修课学分;需补修的课程,随新专业低年级学生开设相应课程时补修(从下学期开始);
3.转专业需采取慎重态度。学生(特别是二年级以上学生)往往会因转专业前后修读课程差异较大而面临更大的学习生活压力。请学生慎重选择转专业;
4.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矿业与煤炭学院
2020年07月 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