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与煤炭学院煤炭深加工与利用专业2017级1班学生曹世栋(学号:1774301105),、会计专业2018级2班学生张晓琴(学号:1874316236),休学期满后未到校报到,未办理相关请假或休学续假手续;煤炭深加工与利用专业2019级学生高智鹏(1974301139),本学期开学迄今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也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专科)》第三十三条第3款规定: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累计休学达3年且经复查不符合复学条件者应予退学。第三十三条第2款规定:一学期所修所有课程,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或连续旷课超过2周者应予退学;
综上所述,拟给予曹世栋、张晓琴、高智鹏同学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陈述性文字材料并交至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务科(临曦楼305房间),公示期满报学院研究处理。
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务科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