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矿业与煤炭学院关于举办第十四期团课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3-24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推优对象

我院在册且承认共青团的纲领和章程,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的团员可申请团课学习。

二、学员条件

1.按期交纳团费,按期注册团员证,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2.品学兼优,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各方面表现突出;

3.遵守团组织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4.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5.思想进步,政治觉悟高。

三、学员推荐

1.参加团课的学员由所在班级团支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2.各班团支部推优工作必须在班主任的指导和监督之下开展方可有效;

3.2020级各班按班级注册团员总数的18%进行推优选举;2019级各班按班级注册团员总数的12%进行推优选举;2018级(本科)按班级注册团员人数6%进行推优选举;毕业生原则上不再组织推优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开展推优工作的班级,由班级团支部书记向学院团总支审批备案后可进行推优选举工作。

四、团课内容

教学课程内容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环节。教学总学时为26个学时,其中理论教学不少于16个学时、实践教学不少于4个学时,体能训练不少于4个学时。

五、团课优秀学员

1.学院团总支将评出优秀学员15名;

2.优秀学员应表现突出,凡有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和其他违纪现象的均不参加评选;

3.优秀学员将根据结业综合考核成绩评出。

六、具体工作要求:

1、要求各团支部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公平、公正、公开地选出本班参加团课的人员,各团支部具体名额见附件《附件1:矿业与煤炭学院第十四期团课学员比例表》,并填写《附件2:矿业与煤炭学院第十四期团课学员汇总表》,以及《附件3:矿业与煤炭学院团课推优过程记录表》;

2、材料上报:

1)要求所有信息全面,信息有误或者不全导致不能正常参与团课培训者,后果自负;

2)请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表格到辅导员老师处,具体见《附件4:各专业辅导员分配表》;

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和附件3(纸质版)请于329日(星期一)1200前上交给各辅导员老师;

3、请各团支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名额。

4、对本次推优工作有任何疑问或建议的团员请到团总支(临曦楼203)咨询

 

矿业与煤炭学院团总支

202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