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奖学金
学习奖学金评比参照《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备注:学校相关评比办法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社会实践奖学金
社会实践奖学金评比参照《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附件3: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附则)》(备注:学校相关评比办法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材料收取
(一)时间
请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到所负责专业的辅导员老师手中,逾期不予收取,后果自负;
(二)上交材料
学生个人填写《附件3:个人样表》(申报的同学一人一张表),并附上相关奖励证书的复印件;班长收齐班级同学的个人样表,交给所负责专业的辅导员老师手中进行核查;
填表注意事项:
(1)填写个人样表时要填写清楚,比如出观众,应写上具体名称,如:身边的榜样观众,类似“出观众三次”,均无法核实,不予加分;
(2)相关证书只需提交复印件;且证明材料时间为2020年9月—2021年3月;
(3)课外科技和体育活动奖项后需注明级别和获奖等级(市级、省级/一等、二等)
四、注意事项
1、上学期刚转专业的同学还留在原专业参评;
2、因欠缴学费,无成绩的学生,按未注册处理,不参加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
矿业与煤炭学院团总支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