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与煤炭学院会计专业2018级2班学生伟乐苏(学号:1774316312),本学年开学至今未报到,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也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专科)》第三十三条第6款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应予退学,第三十三条第2款规定:一学期所修所有课程,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或连续旷课超过2周者应予退学;综上所述,拟给予伟乐苏同学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陈述性文字材料并交至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务科(临曦楼305房间),公示期满报学院研究处理。
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务科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