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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矿业与煤炭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1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将第八届矿业与煤炭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详见附件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2)。

(三)同期活动。即“创撷硕果”——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创联虹桥”——大赛优秀项目资源对接会、“创享未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世界高等教育发展校长论坛。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学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院将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六)大赛采用学院初赛、学校决赛的方式。在学院初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学校决赛。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月15日—5月10日)。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在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产业赛道待命题公布后另行通知报名时间。

注: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在系统报名参赛时须将项目命名为“10127+项目名称”以区分包头师范学院和包头医学院的参赛项目,如项目名称为“生态有机农业”,则在系统中报名时须将项目命名为“10127生态有机农业”。

(二)学院初赛(5月10日—5月20日)。

学院暂定5月10日—5月20日之间举办初赛,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校决赛(5月底-6月初)。

(四)重点项目辅导(6月初-省赛前)。

根据学校决赛结果,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辅导,推荐参加自治区复赛直至全国总决赛。

六、大赛奖励

学院初赛:学院初赛按比例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学校决赛:本次大赛按比例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奖励获奖项目。同时,根据各学院宣传、组织和获奖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获得国家级金奖、银奖的项目,经学院申报,可立项为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推荐为自治区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或自治区教育厅科学研究可后补助项目(参照重点项目)。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获得国家级金奖、银奖的项目,直接认定为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经学校推荐,可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单列。

获得国家级金奖、银奖项目所依托的课程,经学院申报,学校向自治区推荐自治区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获得“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家级金奖、银奖的项目,经学院申报,学校向自治区推荐自治区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所依托的课程可认定为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第一指导教师等同于项目负责人。

七、特别说明

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成果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环节”学分认定依据。

八、材料上报

1、第一指导教师为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师的参赛作品,由指导教师于5月8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至各系部,各系部于5月14日之前将【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内蒙古科技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模版】以系部为单位(需以每个项目名称新建文件夹包含附件1和附件3,附件2统一汇总成一个),发送至俞文琳OA。

2、第一指导教师非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师的参赛作品,且学生第一负责人为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则由学生负责人将作品报送给各分管辅导员。(学生负责人需新建文件夹,以项目名称命名,包含附件1、附件2、附件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学生于5月8日中午12:00之前完成报送,5月9日中午12:00之前辅导员汇总后报送至俞文琳oa(各辅导员需将附件2统一汇总成一个)。

矿业与煤炭学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