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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5-3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

二、奖励设置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报名条件

(一)截至2022年暑假前,我院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三)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四)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材料收取

(一)时间

请于2022年6月1日下午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到所负责专业的辅导员老师手中,逾期不予收取。

(二)上交材料

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报名表(见附件2)、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志愿北疆APP导出)、盖章成绩单、相关报道截图及其他佐证材料.

五、工作安排

学院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上报学校,学校团委择优推荐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名,“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由自治区团委择优推荐。

附件:

1.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3. 关于转发《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项目说明书》的通知

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科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