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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学籍档案提取流程说明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3-1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方便往届毕业生办理档案提取手续,现将自提与邮寄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按要求准备材料。

自提(含委托他人提取):请看一、二、四

邮寄:请看一、三、四

一、通用前置步骤(所有申请人必读)

无论选择自提还是邮寄,均需先完成以下预约登记步骤:

1. 添加联络方式:在工作日添加负责老师QQ:3972204280。

2. 备注信息:添加好友时请备注“查找档案”。

3. 等待通过:

·老师仅在工作日上线处理消息(每天约1小时)。

·因咨询量大,请耐心等待验证通过,请勿重复添加或电话催促。

二、档案自提(含委托他人提取)流程

1. 自提(含委托他人提取)所需材料

下载并填写附件《档案提取信息备案》,并将文件名命名为《姓名-档案提取信息备案》发送至QQ:3972204280。

2. 现场提取时间

每周四下午 15:00 —— 17:00(寒暑假及每年6月15日—7月15日应届生档案整理期间除外)。

3. 特别提示

(1)无单位调档函不允许自提档案。

(2)已确认用人单位允许由个人将档案自带至单位(严禁无故由个人领走档案)。

(3)档案一经个人提取,学院不再接收退回,请务必慎重。

三、档案邮寄流程

1. 档案邮寄所需材料

下载并填写附件《档案提取信息备案》,并将文件名命名为《姓名-档案提取信息备案》发送至QQ:3972204280。

2. 邮寄时间

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学院统一查找档案,于次周周四统一发出。

3. 费用与签收

(1)邮费自理:学院不代付邮费,邮局工作人员会联系提档人支付邮费并提供邮寄单号,便于提档人追踪档案动态。

(2)邮寄方式:统一使用EMS快递。

(3)收件限制:

·收件人不能是本人。

·邮寄地址不可以是家庭住址。

·只能寄往:生源地人才市场、公司所在地人才市场或具有接收档案资质的国有企业。

四、重要注意事项

1. 服务时间限制:

(1)寒暑假: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班主任代为办理。

(2)应届整理期:每年6月15日—7月15日,因整理应届生档案,无暇顾及往届生业务,请联系班主任代为办理。

2. 档案退回政策:毕业生档案一经发出,除因特殊原因被退回外,学院不接收个人或单位主动将档案寄回。

3. 咨询渠道:为提高效率,所有咨询统一通过QQ回复,请勿重复添加或电话催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