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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按照共青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 〔2019〕6号)要求,每年第四季度须集中开展对标定级工作。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1月至12月集中开展,按照工作要求,现将我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标自评(11月28日-12月10日)

对标自评包括:班级团支部对标自评。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注:按要求需要进行“对标定级”的团支部见附件3。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附件1),采取“五评、双签字”方式(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确定自评结果,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2),完成自评定级。另外各团支部书记针对附件2中的对标项目,结合团支部特色工作,撰写2022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报告。

各班级团支部将附件2和述职报告的电子版于2022年12月10日前交给各包联辅导员,附件2纸质版需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签字(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院审核(12月11日-12月15日)

各包联辅导员结合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和团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对照自评结果,审核自评定级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附件4),完成初次审核认定。注:各位辅导员要严格五星的数量,其中五星不超过30%。

学院团总支审核各班级团支部对标自评情况,并报送学校团委。

三、实施要求

(一)分级负责。团支书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评星定级可以以线上会议形式开展,并做好过程材料的留存,做好“智慧团建”同步记录。学院团总支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

(二)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学校团委将向学院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

(三)总结上报。请团支部完成“对标定级”工作后,将附件2和述职报告的电子版于2022年12月10日前交给各包联辅导员,辅导员完成初次审核认定后于12月15日前将(附件2、4和述职报告)发送至郭灵飞OA。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

附件2: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

附件3:需要进行“对标定级”的团支部

附件4:2022年度矿业与煤炭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

矿业与煤炭学院团总支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