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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2-2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继续开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和推荐数量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22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我校推荐候选人选不多于2人。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3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我校推荐候选团队不多于1个。

二、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或“志愿北疆”APP认定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个类别(社区实践类别由盟市团委推报,学校进行公示);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我校在学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4.在自治区、全国各类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推荐。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推荐

各专业班级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在推报过程中要严格做好报名条件和申报内容真实性的审核,拟确定的候选人应经过团支部推荐、学院党委同意,本学院可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候选团体各不超过1个。

各班级如有申报请于2月27日前提交“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拟推荐候选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拟推荐候选团体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1、2)至所负责专业辅导员老师处。

(二)校级推荐

学校团委择优推荐自治区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拟推荐候选团体,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自治区团委学校部。

(三)自治区级推荐

自治区团委学校部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拟推荐候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推报全国组委会参加评审。

附件: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

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