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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与煤炭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十一期团课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9-3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推优对象

我院在籍,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的团员可申请团课学习。

二、学员条件

1.思想进步,政治觉悟高;

2.按期交纳团费,按期注册,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遵守团组织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4.品学兼优,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各方面表现突出。

三、学员推荐

1.2024级各团支部按团支部注册团员总数的50%进行推优,其他年级不限名额自愿报名,所有学员必须通过所在团支部民主推优产生,由团总支审核后可参加本期团课学习;

2.各团支部推优工作必须在班主任的指导和监督之下开展方可有效;

3.所有学员由团总支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本期团课学习;

4.第二十期团课未结业和主动退出,以及自身存在违纪的不予参加本期团课。

四、团课内容

教学课程内容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环节。教学总学时为35个学时,其中理论教学为20个学时、实践教学为15个学时。

五、团课优秀学员

1.学院团总支将按照结业人数的10%评出优秀学员;

2.优秀学员应表现突出,凡有迟到、早退、请假、旷课等均不参加评选;

3.优秀学员将根据结业综合考核成绩评出。

六、工作要求

要求各团支部通过团支部大会的形式公平、公正、公开地选出本班参加团课的人员,各年级均需填写《附件1:矿业与煤炭学院第二十一期团课报名汇总表》,以及《附件2:矿业与煤炭学院团课推优过程记录表》。

七、材料上交

1.请各团支部于10月10日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附件1:矿业与煤炭学院第二十一期团课报名汇总表》、《附件2:矿业与煤炭学院团课推优过程记录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上交到包联辅导员处;

2.要求所有信息全面真实有效,信息有误或者不全导致不能正常参与团课的培训者,后果自负;

3.请各团支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名额;

4.对本次推优工作有任何疑问或建议的团员请到办公楼11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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