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院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一)各班级参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附件1)评选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切实将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奖励给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评选;评选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自治区奖学金。
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专业前20%,但达到前4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自治区奖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二、名额分配
今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5人,其中本科3人,专科2人,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共计8人,在进行名额分配时以各学院二年级以上(含)在校学生数为标准。
三、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人•年,一次性发放。
四、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及明细表中体现的证明材料。
五、上报时间
(一)各班级务必于9月27日下午17:00之前将材料报送至所分管辅导员老师处。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3-2024学年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
6.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7.《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