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现开展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要求及说明通知如下:
1.评选依据《内蒙古科技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附件1)进行。
2.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由学院学工办牵头负责;“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由学院团委牵头负责。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本人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报、“优秀班集体”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学工队伍建设”)申报,详细操作方法参见使用说明(附件2、3),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9日中午12点前。
附件:1 内蒙古科技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2 学生操作手册
3 教师操作手册
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