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内政字〔2011〕206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行业第二轮修志工作于2015年正式启动,我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参与修志工作。经评选,我院被评为内蒙古煤炭行业第二轮修志工作“先进单位”,王建国同志被评为内蒙古煤炭行业第二轮修志工作“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