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和调动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品学兼优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继续学习深造,根据内蒙古教育厅关于《继续实行专科升本科选拔制度的意见》(内教高字【200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1. 择优推荐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表现优秀的学生。
2. “三公开”原则。坚持选拔条件、选拔名额、选拔结果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开”原则。
3. 程序规范原则。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选拔程序进行,并全程接受监督。
二、选拔对象
1. 纳入国家正式招生计划并经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我校在籍普通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和取得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预计在当年秋季按规定退役人员)。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因考试违纪作弊受过相关处分,或曾受到过学校其它相关处分但截止到报名时间因表现良好解除所受处分决定的。
3.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的。
三、选拔程序和考核办法
1. 发布公告
依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将招生计划和选拔条件向全体高职高专学生公布。
2. 考核办法
(1)各专业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综合成绩由加权学分成绩、社会活动测评成绩和素质拓展成绩构成,其中加权学分成绩占80%,社会活动测评成绩占15%,素质拓展成绩占5%。
加权学分成绩按照5个学期课程的学习成绩计算(补考、重修如果及格,按60分计算;由于专业调整,变更后专业未学课程并参加考试一次通过者,按首考成绩计算)。
社会活动测评成绩按前4个学期平均成绩计算。
素质拓展成绩:对截止到专科升本科报名时间通过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在正式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获得本专业相关专利证书的第一权利人予以加分,各项相加最高分值不超过100分。见下表:
素质拓展加分项 |
分值 |
备注 |
英语等级 |
三级:加40分 四级:加60分 六级:加80分 |
各项相加最高分值100分 |
计算机等级 |
二级:加40分 三级:加60分 四级:加80分 |
专业论文 |
普通期刊:加20分 核心期刊:加40分 |
专利 |
实用新型:加20分 发明专利:加40分 |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4)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和普通招生入校后参加学校运动队的学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学生在专科期间获得经学校认定的省级以上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运动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经本人申请,体育教学部审核学校通过后予以录取。
3. 公示录取
按照学校“专升本”选拔办法将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的学生进入学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四、其它事宜
1. 学生所报本科专业必须按公布的当年专升本对应专业表严格执行,不得填报与专科专业不对口的本科专业,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 参加专科升本科选拔的学生参加专科升本科选拔的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 选拔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录取资格。
4. 选拔录取的学生若未能按时取得专科毕业证,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