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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2-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落实学校关于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有效地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使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督导目的

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在教学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建立监督和反馈系统,促进学院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督导组组成及职责  

教学督导组的成员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及具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组成。

学院教学督导组隶属于学院教学科,其主要职责是对全院教学运行秩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三、督导工作内容

(一)理论教学督导

1、开学第一周召开教学督导组会议,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和讨论本学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学院讨论研究同意后实施。    

2、执行听课制度,开学后第2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听课活动,了解有关教师课堂教学、教案准备、作业布置及指导等情况。听课一般不做事先通知,以期了解教学过程的实际状态,对被听课教师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要记录在案,作为教师评奖评优、职称晋级、教学酬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要求每位督导每周听课至少2次,每学期听课周数不少于12周。每学期每位督导员听课人次在10人左右(初、中级职称与高级职称比例为7:3)。

3、开学后第8周举行一次教师学生座谈会,以此收集了解教学信息,监控教学质量,掌握教学动态,加强教学信息反馈。

4、每学期期末实行考试巡考制,重点对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是否严格履行教师监考职责、以及对学生考风考纪进行督导。

5、参与青年教师和拟聘任教师试讲,对示范教学、理论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测评。每学期组织观摩课6次左右,被观摩教师主要为名师和青年教师。

6、每学期至少举行二次工作会议,交流和分析教学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收集、整理教学及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发展信息。

7、每位督导负责1-2个系的麦克斯评教工作,认真督促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麦克斯教学评价,学生参与评价率不得低于80%,该项评教与班主任工作年终考核挂钩。

(二)实践教学督导

1、第二教学周检查教学大纲中实践教学环节内容(实习、实验操作及其指导、实验报告及批阅、考核等),设备状况,实验开出率,开放程度,教学日志,教学环境和秩序等。

2、对教师实践教学环节的督导,使实践教学根据学校和学院要求规范化。对实验和实习课程采用现场考察;学生座谈会等形式检查实验效果,实习现场管理等实践教学质量

3、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指导教师资格;选题:毕业实习: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场所;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

4、参加各系1~2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院级答辩

学年末(每年十二月底之前),学院督导组要认真汇总、整理各项教学检查督导材料,分类归档保存;同时要认真做好年度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其中,被听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要严格按10分制打分排名,该评价结果和督导组年度工作总结需报学院存档。

矿业与煤炭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