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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与煤炭学院教材审核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28 [来源]: [浏览次数]:

 矿业与煤炭学院教材审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教材编写、选用审核工作,全面落实教材建设“凡编必审、凡用必审”的原则,特制定矿业与煤炭学院教材审核实施细则。

为了落实好教材审核工作,成立矿业与煤炭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具体如下:

矿业与煤炭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

 任:段志峰、曹钊

副主任:孙建平、温静雅王创业

 员:曹健、李绪萍、李大虎、尚海丽、金剑、朱东岳、屈启龙、李建伟、田慧芳

一、教材编写审核

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内蒙古科技大学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凡是未经学校审核的教材,一律不允许出版。教师(主编、副主编和参编)出版教材前先提交学院审核,需提交拟出版教材电子版、打印装订纸质版及《教材编写审核表》(附件1)和《教材编写人员审查表》(附件2)。教材电子版、打印装订纸质版、《教材编写审核表》提交教师所在系部主任,由系主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初步审核形成审核建议后提交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教务处进行最终审核。如果拟出版教材教师为党员,《教材编写人员审查表》提交教师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由党支部书记审核后提交学院党委书记进行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如果拟出版教材教师非党员,《教材编写人员审查表》提交教师所在系部主任,由系主任审核后提交学院党委书记进行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党组织公章。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学办由教学办提交学校教务处。

、教材编写资助

为推进落实矿业与煤炭学院“双一流”建设任务以及矿业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鼓励支持教职工出版依据课程标准编制的、系统反映学科内容且有一定创新性的教材。在学校科研处、教务处认定的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出版社所需的金额与学校所资助金额差额部分按照如下规定资助:1符合学科与专业建设需求或由学院委托出版的教材,本院教师作为主编出版教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优先资助的学院全额资助;(2本院教师作为共同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或省部级规划教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同意资助的学院资助金额总和最高不超过总出版费用的1/2;(3本院教师作为共同副主编出版国家级及省部级规划教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同意资助的学院资助金额总和最高不超过总出版费用的1/3;(4本院教师作为参编出版教材或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不予资助的由本人自行出版。

、教材选用

根据学校目前规定,教师如需订教材必须从畅想谷平台选教材,畅想谷目前收纳了各种规划教材,教材资源比较丰富,能满足教师的教材需求。每学期教务处会开放畅想谷平台组织教师选教材,选教材期间各系部主任应督促本系教师积极选优秀教材,尤其有规划教材的务必使用规划教材。选教材结束后,教学办导出《课程教材选用情况一览表》发给各系系主任,有的教师没有订教材,但实际使用教材,这些课程必须由任课教师填写使用教材信息。同时,各系部主任对本系教材进行审核,把本系教材单独列出并保持表头打印签字交教学办。教学办收齐各系教材选用表后统一找教学主管副院长签字盖章提交教务处。

 

附件1:教材编写审核表

附件2:教材编写人员审查表

 

 

矿业与煤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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