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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9-1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时间

(一)评选范围

1.三好学生:我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各类新生不参加入学当年的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团总支、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干事及以上学生干部;宿舍网格员;班团组织成员;学生社团干部,且参评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2年。

3.优秀班集体: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且组建1年以上,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参评对象总数的5%。

(二)评选时间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每年秋学期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参评学年内无违规违纪处分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参评学年获得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且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身体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班级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综合评价成绩和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身心素质良好,体质健康,参评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合格等级以上,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优秀班集体

1.有健全的班团组织,班干部独立工作,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2.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3.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纪律、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居学院上游水平,英语四级通过率高

5.认真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且形式新颖,效果良好。积极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班级能够在学院发挥示范作用

6.班级学生无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学业预警学生。学生旷课率、考试不及格率低。

三、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请。符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的个人或集体按照评选条件向所在班级或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评议。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听取同学意见,进行民主推荐

(三)学院初。各学院学工办、团总支对申报的先进个人按评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申报的先进班集体按评选条件和名额择优推荐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通过学生可知晓途径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推荐名单上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复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汇总,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对评选出的“优秀班集体,学校颁发荣誉证书1000奖励金。

四、其他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内蒙古科技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例》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