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的主要措施。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的要求,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发挥国家助学贷款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作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我院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目前我校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贷款金额
本专科学生最高8000元/年,硕士研究生最高12000元/年。
四、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 13 年,最长不超过 20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五、贴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材料,由县级资助中心向开发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六、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相关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七、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每年申请每年放贷,因此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必须提出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
(1)贷款学生每年应至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特别是学院、学号、专业、联系电话等信息,学院名称必须写全称)。注: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开发银行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
(2)续贷学生要求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
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总结个人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有诚信意识、有责任感和感恩之心,字数在200字左右。
(3)续贷声明填写完成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4)新申请贷款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后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并打印《申请表》。
2、借款学生在暑假期间持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手续。(新申请贷款学生需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办理。)
3、已获得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他银行开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在暑假期间到原发放贷款处继续申请办理。
请各班级大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扎实推进和落实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同时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励志、感恩教育,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咨询联系电话:5954376 联系人:王老师
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