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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1-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

1、评选依据

(1)各班级参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2) 评选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切实将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落实到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

(2)学习成绩排名与社会实践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

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2、名额分配

今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6人,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共计9人。在进行名额分配时以学院二年级以上(含)在校学生数为标准。

请各班级按照附件8进行等额评选。

3、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人•年,一次性发放。

4、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1、评审依据

(1)各班级严格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4)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切实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落实到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本年度认定的同学才可以申请)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一学年学习素质测评应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前30%内,且无不及格科目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2、名额分配

今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计90人,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名额共计149人。在进行名额分配时以学院二年级以上(含)在校学生数为标准。

请各班级按照附件8进行等额评选。

3、奖励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一次性发放。

4、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1)《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2020-2021学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纸质版一份。

(2)《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7)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三、其他说明

1、各班级务必于9月28日中午12:00之前将国家奖学金交临曦楼202室。930日中午12:00之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各专业辅导员老师。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各班级在班级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审核后,评审名单向将全校师生公示。

3、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学金的评选,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

4、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教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

特此通知

             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