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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年内)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7-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关于办理“改派”手续的说明

1、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因各种原因户口档案去向发生变动,可携带相应材料到学校,由学校为其办理“改派”手续,为毕业生户档调整提供方便。

2、按照教育部、省相关文件规定,无法为超过两年择业期(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此类毕业生应及时联系自己户档所在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3、转正、定级等问题不属于“改派”手续范畴,学校无法办理,请毕业生详细询问本人户档所在单位。

4、如有必要,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时,可直接凭《就业报到证》原件、原单位解约函或离职证明以及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留存联)换取新协议书,毕业两年后将不再提供新协议书。

二、办理“改派” 手续的各类情况及所需材料

1情况一: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派回生源地(学校会在9月中旬以后将未就业同学的档案发回生源地的档案管理机构)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一所需材料:

a:《就业报到证》蓝白联(蓝联学校领取,白联去档案去往所在地领取);

b: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书);

c: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

2情况二: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后续与原单位解约但又未找到新的单位(或因考研、出国等原因,不找新单位),如需将本人档案转回原籍新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档案转回原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二所需材料:

a:《就业报到证》蓝白联(蓝联学校领取,白联去档案去往所在地领取)。

如原户档托管在“包头高新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需前往“包头高新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包头高新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b:原单位解约函或离职证明。

c: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3情况三: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后续与原单位解约,又找到新单位,如需将本人档案转至新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档案转至新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三所需材料:

a:《就业报到证》蓝白联(蓝联学校领取,白联去档案去往所在地领取)。

如原户档托管在“包头高新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需前往“包头高新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包头高新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b:原单位解约函或离职证明;

d:新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新就业协议书)。

4情况四: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并按照单位要求将户档转入单位或办理户档托管或转回原籍,后续又要自行调整户档去向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四所需材料:

a:《就业报到证》蓝白联(蓝联学校领取,白联去档案去往所在地领取)。

如原户档托管在“包头高新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需前往“包头高新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包头高新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b: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毕业生自行调整户档的证明;

c: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特别说明:正常毕业的毕业生(升学的除外)在毕业时都会从所在学院领取到自己的《就业报到证》(为蓝色,白色部分随档案发出),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报到证》前往报到单位报到,报到单位会收取《就业报到证》作为存档。

因此,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时,需要前往原报到单位取回《就业报到证》原件(白联)。(如《就业报到证》由于各种原因遗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报到证遗失补办说明”)

三、办理流程:

毕业生携带齐全“所需材料”到学校就业办办理,如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代办人出具身份证)。

注意:就业办所有改派工作在91日以后开始,如有紧急情况,咨询就业办0472-595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