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常乐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矿业与煤炭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2016级1班学生常乐(学号:1674306110),休学期满后未到校报到,未办理相关请假或休学续假手续。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煤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专科)》第三十三条第3款规定: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累计休学达3年且经复查不符合复学条件者应予退学,拟给常乐同学退学处理。退学处理公示期为一周 (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陈述性文字材料并交至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务科(临曦楼305房间),公示期满学院报学校研究处理。
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务科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