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张雅琳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矿业与煤炭学院矿山机电专业2015级1班学生张雅琳(学号:1474304128),本学期开学迄今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也没有履行请假手续。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矿业与煤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专科)》第三十三条第2款规定:一学期所修所有课程,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或连续旷课超过2周者应予退学;
同时,据学院学生科统计,张雅琳同学本学期开学迄今连续超过6天以上无故夜不归宿,依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4款规定:在校期间累计6次及以上不按时归宿或夜不归宿者,给以开除学籍处分;
综上所述,拟给予张雅琳同学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陈述性文字材料并交至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务科(临曦楼305房间),公示期满学院报学校研究处理。
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务科
201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