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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与煤炭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工作职责(高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1-18 [来源]: [浏览次数]:

一、积极开展行业、社会背景和人才需求调查预测,通过35年的时间,制定出特色鲜明的专业建设规划,并根据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院决策提供参考;

二、主持拟订或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经学院审定后执行。包括落实教学任务、选用教材、检查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等;

三、围绕职业能力构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力度大,课程整合后形成了实用性、实践性强、现代技术含量高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能反映当前社会先进技术水平和最新岗位资格要求。组织本专业主干课教师,在三年内建成院级以上精品课程1门;

四、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组织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并取得显著成效。三年内获批校级专业改革或课程改革等教改立项:1项。

五、制定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及“双师素质”培养规划,带头并组织本专业教师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实践锻炼,负责青年教师及新教师的培养;

六、制定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完成校内外实训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本专业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计划的制定、具体实施以及质量监控工作;

七、负责本专业教学评估工作,做好本专业教学文档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八、组织开展本专业教研活动,开展与其它高校同类专业的横向交流与合作,提升本专业的办学水平,扩大社会影响;

九、对专业建设经费提出使用计划,并接受学校、学院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十、负责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

十一、完成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