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与煤炭学院(高职)教材选用办法
通过教学常态检查发现,本学期高职课程教学中个别教师在使用本科教材,为此学院特作如下规定:
一、高职课程教学中必须选用高职、高专教材,不能使用本科教材。
二、各系任课教师及外聘教师所选教材由系主任严格把关。
三、如果一些课程确实没有合适的高职、高专教材,由各系审核批准后上报学院,学院将研究解决办法并进行备案(见附件)。高职课程教学中使用本科教材而未经学院备案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任课教师使用高职、高专教材的状况,将作为考核任课教师教学业绩的一项考核内容。
五、系主任和教务科具体负责高职课程中使用高职、高专教材的落实工作,并作为考核系主任和科长业绩的一项考核内容。
六、本规定于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矿业与煤炭学院
2014年11月11日